出处或释义:1.旧时地方上设立的供人读书或讲学的处所
2.顾宪成重修东林书院的时候清楚地宣布,他是讲程朱学说的。--《事事关心》 详细解释:
2.顾宪成重修东林书院的时候清楚地宣布,他是讲程朱学说的。--《事事关心》 详细解释:
唐 代中书省修书或侍讲的机构。
玄宗 开元 六年,乾元院改号丽正修书院,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,置学士、直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修撰官,掌刊辑经籍、搜求遗书、辨明典章,以备顾问应对。参阅 宋 王溥 《唐会要》卷六四,《新唐书·艺文志一》、《百官志二》、《张说传》。
宋 至 清 私人或官府设立的供人读书、讲学的处所,有专人主持。
宋 代书院以讲论经籍为主,其中最有名的有白鹿、石鼓(一说为嵩阳)、应天、岳麓四大书院; 元 代书院遍及各路、州、府; 明 清 书院更多,但多为习举业而设。 清 光绪 二十七年后,改全国省、县书院为学堂,书院之名遂废。参阅 宋 王应麟 《玉海·宋朝四书院》、 宋 洪迈 《容斋三笔·州郡书院》、《元史·选举志一》、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一》。
释义:1.成本的著作:~籍。~刊。~稿。~香。~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~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
2.信:~信。~札。~简。~函。
3.文件:证~。说明~。
4.写字或写的字:~法。~写。~桌。~案。~画。
5.写文章:大~特~。罄竹难~。
6.字体:草~。隶~。楷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