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指所获得的东西
详细解释:
得到的(东西)。
《左传·襄公十九年》:“取其所得,以作彝器。”《楚辞·招魂》:“其土烂人,求水无所得些。” 晋 陆机 《吊魏武帝文》序:“吾歷官所得綬,皆著藏中。” 夏丏尊 叶圣陶 《文心》二一:“ 大文 ,你担任的是关于音节一方面,请你报告研究所得吧。”如:劳动所得。
释义:1.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
2.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
3.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
4.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5.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