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定案;定罪(谳:议罪)
详细解释:
指司法上的定案。谳,议罪。
清 袁枚 《新齐谐·赵文华在阴司说情》:“ 京 与婢皆伏罪不敢置辩。将定讞矣,忽报 赵尚书 至。” 清 平步青 《霞外攟屑·掌故·洪更生》:“春间将 和珅 定讞时,已明降諭旨,凡依附 和珅 者,概不必株连。” 许地山 《凶手》:“从来人命关天关地,岂有没个尸亲来告,只凭两个光棍一告,便成定谳。”
犹定论。
《龚自珍全集·语录》:“千古论 晦庵 者,当以 陈同甫 对 孝宗 之言为定评定讞,此外不足较也。” 郭沫若 《石鼓文研究·再论石鼓文之时代》:“ 马 氏既远道以鸿文驰教,并谆谆以‘不吝往復,俾此物时代竟成定讞’相劝勉。”
释义:1.不动的,不变的:~额。~价。~律。~论。~期。~型。~义。~都(dū)。~稿。~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~。规~。鉴~。
2.使不变动:~案。~罪。决~。确~。
3.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~。
4.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~。
5.确凿,必然的:必~。镇~。
6.预先约妥:~计。~情。~货。~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