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《易·坎》:“六四,樽酒簋贰,用缶,纳约自牖,终无咎。” 程颐 传:“纳约,谓进结於君之道;牖,开通之义。室之暗也,故设牖,所以通明。自牖,言自通明之处,以况君心所明处……人臣以忠信善道结於君心,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。”后遂以“纳牖”谓导人于善。
详细解释:
《易·坎》:“六四,樽酒簋贰,用缶,纳约自牖,终无咎。” 程颐 传:“纳约,谓进结於君之道;牖,开通之义。室之暗也,故设牖,所以通明。自牖,言自通明之处,以况君心所明处……人臣以忠信善道结於君心,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。”后遂以“纳牖”谓导人于善。
《明史·郑履淳传》:“忠言重折槛之罚,儒臣虚纳牖之功。” 清 黄宗羲 《汪硕公墓表》:“其於经世之曲折,奏对之详明,纳牖扬庭,寂然无一可指。”
释义:1.收入,放进:出~。藏污~垢。
2.接受:采~。笑~。~谏。
3.享受:~福。~凉。
4.缴付:~税。
5.补缀,缝补;现多指密密地缝:~鞋底。
6.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