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普及法律常识的简称
详细解释:
普及法律知识。
《新民晚报》1986.8.9:“这期普法培训班是 杨浦区 个体劳动者协会与民建、区工商联工商专业进修学校联合举办的。”
释义:全,广,遍:~遍。~通。~查。~照。~天同庆。
释义:1.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
2.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
3.仿效:效~。
4.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