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亦作“ 招諭 ”。指帝王招抚敌对势力的谕旨。亦指以帝王名义对敌对势力进行招抚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刘放传》:“ 放 善为书檄,三祖詔命有所招喻,多 放 所为。”《北史·魏纪一·太祖道武帝》:“帝以 中山 城内为 普隣 所胁,乃招喻之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高祖武德六年》:“上復遣人招諭 苑君璋 。” 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一:“又命户部侍郎 王永鰲 招諭之。”
详细解释:
亦作“ 招諭 ”。指帝王招抚敌对势力的谕旨。亦指以帝王名义对敌对势力进行招抚。
《三国志·魏志·刘放传》:“ 放 善为书檄,三祖詔命有所招喻,多 放 所为。”《北史·魏纪一·太祖道武帝》:“帝以 中山 城内为 普隣 所胁,乃招喻之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高祖武德六年》:“上復遣人招諭 苑君璋 。” 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一:“又命户部侍郎 王永鰲 招諭之。”
释义:1.打手势叫人来:~唤。~呼。~手上车。
2.用公开的方式使人来:~集。~收。~纳。~贤。~聘。~兵买马。
3.应接:~待宾客。
4.引来:~惹。~引。~揽。~致。
5.承认自己的罪行:~供。~认。不打自~。
6.同“着”。
7.摇动:~摇(故意张大声势,引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