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明 代以六部尚书、左右都御史为七卿。见《明史·七卿年表》。
详细解释:
明 代以六部尚书、左右都御史为七卿。见《明史·七卿年表》。
释义:1.数名,六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柒”代)。
2.文体名,或称“七体”,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。
3.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,共七次,称“做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