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为资助公益事业而捐献的财物。
详细解释:
为资助公益事业而捐献的财物。
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旱潦》:“每次公私賑款,輒至数百餘万,皆出於度支正项,或南中义捐。” 孙中山 《檀香山兴中会章程》:“凡入会之人,每名捐会底银五元。另有义捐,以助经费。” 郭沫若 《黑猫》七:“还有一半是商会的义捐。”
释义:1.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~。~不容辞。~无反顾。仗~直言。
2.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~举。~务。~愤。~演。见~勇为。
3.情谊:~气。恩~。~重如山。
4.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~。含~。释~。微言大~。
5.指认为亲属的:~父。
6.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~齿。~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