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谓株连坐罪。
详细解释:
谓株连坐罪。
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:“荣显未副,从而颠踣,下获熏胥之辜,高受灭家之诛。” 李贤 注:“《前书》曰:‘ 史迁 薰胥以刑。’《音义》云:‘谓相薰蒸得罪也。’”
释义:[ xūn ]
1.气味或烟气接触物品,引申为长期接触的人或事物对品行、习惯的影响:~染。~陶。~制。利欲~心。
2.火烟上出:~蒸。
3.气味刺激人:臭气~人。
4.暖和:~风。
带熏名字:熏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