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不惜身以求利。徇,通“ 殉 ”。
详细解释:
不惜身以求利。徇,通“ 殉 ”。
南朝 宋 鲍照 《野鹅赋》:“岂徇利而轻命?将感爱而投身。” 宋 叶适 《蔡知閤墓志铭》:“公不矜功,不徇利,似矣。” 明 何景明 《<兽纪>序》:“予恶世有冒名徇利,务相欺负,而寡情实者焉。”
释义:1.顺从,曲从:~私(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)。~情(徇私)。
2.同“殉”。
3.对众宣示。
释义:1.好处,与“害”“弊”相对:~弊。~害。~益。~令智昏。兴~除弊。
2.使顺利、得到好处:~己。~用厚生(充分发挥物的作用,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)。
3.与愿望相符合:吉~。顺~。
4.刀口快,针尖锐,与“钝”相对:~刃。~刀。~剑。~落。~口巧辩。
5.从事生产、交易、货款、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:~息。~率(lǜ)。一本万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