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陪审员到法院参加案件审判工作
详细解释:
指陪审人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工作。
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吏治上》:“听讼之事,派以陪审,而肆威作福之弊袪;列以见证,而妄指诬陷之弊絶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八回:“堂上陪审的洋官,见是华官的朋友,也就不问了,姓 朱 的才徜徉而去。” 赵树理 《李家庄的变迁》十五:“龙王庙的拜亭上设起公堂,县长坐了正位,村里公举了十个代表陪审。”
释义:1.跟随在一起,在旁边做伴:~伴。~同。~客。~葬。~嫁。失~。
2.从旁协助,辅佐:~臣。~审。
3.增加的,非主要的:~衬。~都。
4.古同“赔”,偿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