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典押。以物为抵押换钱,可在限期内赎回
详细解释:
以物为抵押换钱,可在限期内赎回。
《旧唐书·卢群传》:“﹝ 卢羣 ﹞先寓居 郑州 ,典质良田数顷。及为节度使至镇,各与本地契书,分付所管令长,令召还本主,时论称美。”按,此言接受典质。《金史·太宗纪》:“先帝以同姓之人有自鬻及典质其身者,命官为赎。” 清 沉复 《浮生六记·闲情记趣》:“余夫妇居家,偶有需用,不免典质,始则移东补西,继则左支右絀。” 夏衍 《走过来的道路》:“我出身在一个没落了的小地主的家庭,三岁丧父,穷困到靠典质和借贷度日。”
释义:1.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:~籍。字~。词~。经~。引经据~。
2.标准,法则:~章。~制。~故(a.典制和掌故;b.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)。~范。~雅。~礼。~型。
3.指典礼:盛~。大~。
4.主持,主管:~试(主持科举考试之事)。~狱。
5.活买活卖,到期可以赎:~卖。~押。~契。
6.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