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宋 代明矾生产运销的法规。
详细解释:
宋 代明矾生产运销的法规。
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:“知 庆州 王广渊 言:‘ 河东 ,矾为利源之最,请 河东 、 京东 、 河北 、 陕西 别立矾法,专置提举官。’”
释义:1.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
2.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
3.仿效:效~。
4.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