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1.[actor or actress] 优,俳优;伶,乐工。指古时以乐舞、戏谑为业的艺人,后指戏曲演员
2.陈氏、 鲍氏之圉人为优。--《左传.襄公二十八年》。正义:优者,戏名也。优伶戏女,自优孟抵掌 孙叔,实始滥觞。--《少室山房笔丛》www.80Ming.com 详细解释:
2.陈氏、 鲍氏之圉人为优。--《左传.襄公二十八年》。正义:优者,戏名也。优伶戏女,自优孟抵掌 孙叔,实始滥觞。--《少室山房笔丛》www.80Ming.com 详细解释:
优,俳优;伶,乐工。后通称戏曲演员为优伶。
唐 段安节 《乐府杂录·俳优》:“每宴会,即令衣白夹衫,命优伶戏弄辱之。” 清 朱焘 《北窗呓语》:“每遇优伶演剧,金鼓振天,并坐之人,不通一语。” 鲁迅 《且介亭杂文·脸谱臆测》:“我想,这‘脸谱’,便是优伶和看客公同逐渐议定的分类图。”
释义:1.美好的,出众的:~良。~等。
2.古代指演剧的人:~伶。俳~(滑稽杂耍艺人)。
3.充足,富裕:~裕(富裕,充足)。~厚。~惠。~遇。养尊处~(处于尊贵的地位,过着优裕的生活,用于贬义)。
释义:1.〔~仃〕孤独。
2.〔~俐〕聪明;灵活。
3.〔~俜〕孤独的样子。
4.旧时称以演戏为职业的人:优~。名~。~官(古代乐官)。
释义:1.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~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~。~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~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2.姓。
3.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释义:1.东西在那里,人活着:~在。~亡。生~。
2.保留,留下:保~。留~。~照。~疑。去伪~真。
3.寄放:寄~。
4.停聚:~水。
5.怀有,怀着:~心。不~任何奢望。